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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脱县公安局关于开展防范打击盗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猎鼠1号”行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浏览次数:   【字体:

墨脱县公安局关于开展防范打击盗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猎鼠1号”行动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防范打击盗窃违法犯罪的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营造安宁祥和的节日氛围,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即日起,墨脱县公安局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范打击盗窃违法犯罪专项暨“猎鼠1号”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打击重点1.盗窃违法犯罪行为。如:入室盗窃、盗窃电动车摩托车、盗窃车内财物、盗窃肉制品、盗窃牲畜等。2.明知是盗窃违法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违法犯罪行为。3.明知是盗窃犯罪嫌疑人而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敦促上述违法犯罪行为者,立即停止一切侵害群众财产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三、凡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对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呼吁广大群众增强防盗意识,加强防盗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共同营造严防严打盗窃违法犯罪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盗窃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动员、规劝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凡举报属实的,按照规定予以奖励,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对窝藏、包庇涉盗窃违法犯罪分子、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墨脱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894-5490110、18908945110

墨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17889047157

     墨脱县公安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