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面向社会招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和青年就业见习人员5名。
一、招聘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有残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招聘条件
我市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中高职(技工学校)毕业生以及16-24周岁我市未就业青年。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三)不得报考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共青团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用岗位
主要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工作。
三、工作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按照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包括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生活补助、单位补贴),按政策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二)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工资待遇:除市级补贴3100元以外,我单位在见习期3-12月期间,每月给予2000元的补贴(包括餐食)。见习人员可在食堂就餐,不安排住宿。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林芝经开区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招聘采用线下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1日早上9:30—13:00、下午15:30—18:3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林芝经济开发区工尊东路999号粤林产业园综合楼三楼),联系电话:(0894-5715566)。
2.报名时需提交《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或《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报名表见文末附件、本人手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现场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交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发布的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确认合格后,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时间:2025年3月17日(拟定)面试地点: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楼会议室。
(四)政审及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填写应聘人员政审表,并进行政治审查,经政审合格的人员,自行提供一份一年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理),政审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林芝经开区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见习协议书1.经公示期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见习协议书。2.公示期间因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工作需要依次递补。
附件一:
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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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青年就业见习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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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