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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脱县人民法院发布司法保护令

发布时间:2024-09-0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珍贵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力度,以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助力生态富县建设,2024年9月2日,墨脱县人民法院依法发出首份独蒜兰《司法保护令》,将保护令内容予以公告。

墨脱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司法保护令》: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采伐、毁坏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独蒜兰或破坏其生长环境;

二、未经获得批准,禁止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独蒜兰;

三、违反本保护令的任何条款,都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于情节严重的,将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定罪处罚。

此令

本司法保护令发布之日起生效,请严格遵守,维护墨脱雅鲁藏布大峡谷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下一步,墨脱县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深化生态理念引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凝聚生态资源保护合力,为实现墨脱县“三县一城”发展愿景、实施“六大战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