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藏财农〔2021〕44号)、《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农〔2023〕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规模,特制定《墨脱县2023年第二批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以巩固提升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乡村振兴,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大幅度增长,确保基础设施条件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有效改善,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得到巩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统筹整合的资金向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帮扶村倾斜。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坚决把乡村建设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乡村建设支出,兼顾农业农村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三)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的资金与巩固提升紧密挂钩,精确瞄准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帮扶村和“三类人”,着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
三、目标任务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财政部等11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落实主体责任,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做到查漏补缺、弥补短板弱项有关工作,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和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做到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形成合力,管好用好资金,切实发挥整合资金使用效益。
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范围
本方案中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范围指中央、自治区、地(市)财政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主要有:中央、自治区、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资金、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农牧民技能培训补助经费、林业产业和木本油料生产扶持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不含对农牧民的直接补贴)、结余一年以上和结转2年以上的财政涉农资金等全部统筹整合用于乡村建设。
五、统筹整合资金来源
墨脱县2023年第二批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总投资2971.1万元,其中:中央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99.08万元;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37.1万元;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万元;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0万元;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84.92万元。
六、统筹整合资金分配方向
我县结合实际,本着聚焦问题、突出问题、补齐短板,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的原则,继续支持培育和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产业,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统筹整合方案建设内容主要分为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宜居宜业和美丽村庄建设类、生态保护和建设类、其他类六部分。
墨脱县2023年第二批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总投资2971.1万元,已到位资金2971.1万元,其中: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731.07万元,占总资金的25%;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1447.88万元,占总资金的48%;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投资440.05万元,占总资金的15%;宜居宜业和美丽村庄建设类230万元,占总资金的8%;生态保护和建设类资金37.1万元,占总资金的1%;其他类资金85万元,占总资金的3%。
(一)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
墨脱县2023年第二批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用于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731.07万元,已到位资金731.07万元,资金用途共2个项目。
1.墨脱县背崩乡德尔贡村茶叶智能化流水生产线一期建设项目概算投资662.99万元;项目建设地点:德尔贡村、波东村、甘登村;建设内容:黑毛茶设备采购1台,茶叶精制设备采购1台、压制全自动设备采购1台,烘房空压机设备采购1台,包装、审评室设备采购1项,蒸汽锅炉采购1项,设备电控系统1项,厂房电路系统1项。项目主管部门:墨脱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责任人:袁瑜贵;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7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效益分析:为墨脱县背崩乡德尔贡村共606户2514人,其中脱贫2户6人,监测对象1户2人。一是项目实施后,将带动当地藏茶茶叶种植及茶叶加工技术的发展,项目实施后符合当地茶产量日益增长的现状需求,也可以将更先进的茶叶加工技术带给当地的加工企业,带动墨脱县当地的茶产业发展;二是项目实施后,在建设期和运营期都可以当地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增加当地居民的经济收入,其次项目运行后可以带动当地居民的生产积极性,引导当地种植户进行茶叶种植及加工,为当地茶叶种植户提供新的茶叶加工技术,为茶叶的加工、储存、销售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本项目拟建于墨脱县背崩乡德尔贡村,项目建成后将增加当地的就业人口。在运营期为墨脱县背崩乡德尔贡村茶叶加工厂提供就业岗位10人,人均增收6万/年。墨脱县背崩乡德尔贡村共606户2514人。根据《关于加强财政支持产业发展项目收益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告》(藏财农【2021】20号),该项目购置的茶叶加工设备生产线确权给墨脱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由该公司将设备出租给第三方运营企业。根据本项目的租金收入明细表,本项目计算期15年,共计租金收入为730.83万元,第一年租金收入为33万元每年。之后第2年至第8年按照一定比例增加租金,考虑到后期设备的老旧及折损,在第9至15年按照一定比例下降。
2.墨脱县背崩乡格林村旅游发展茶叶基地建设汽车帐篷营地提升改造项目概算投资68.08万元;项目建设地点:格林村;建设内容:新建钢架玻璃板202㎡;项目主管部门:墨脱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白玛扎巴;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6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1月;效益分析:为格林村32户,118人,脱贫户3户7人。发展乡村旅游经济,采取“公司+基地+村集体+农户”经营模式,引导村集体以旅游服务设施为资本纽带,通过向公司承租、流转,将旅游产业向农村纵深延伸,并带动实地就业(就业人员优先考虑脱贫人口、三类人)。项目产生收益后,公司、村集体、农户按5:3:2比例分红,让农户获得旅游设施租金按照7:3分红及就业工资收入,让乡村振兴发展带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均增收约20万,群众增收约4万元增加收入。
(二)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
墨脱县2023年第二批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1447.88万元,已到位资金1447.88万元,资金用途共3个项目。
1.墨脱县背崩乡江新村美丽宜居项目(一期)概算投资750.88万元,项目建设地点:江新村;建设内容:1、新建垃圾收点2处,新建垃圾转运站50平米.2、新建防护挡土墙520米。3、新建村庄给水工程、排污工程和取水设施。4、新建硬化道路2500平米。5、新建温室大棚3000平米。5、提升改造田间作业机耕道1200米,农田灌溉引水管2400米。6、新建村庄太阳能路灯照明。项目主管部门:墨脱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白玛扎巴;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7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项目受益群众26户112人,其中:受益脱贫户4户22人。
2.墨脱县巴登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概算投资577万元,项目建设地点:巴登村;建设内容:1、新建挡土墙2500m³,新建菱形骨架护坡188m,新建硬化1837㎡,新建树池117个,土方2729m。2、新建化粪池一座,新建小溪叠水水渠28米,绿化553.6㎡等。项目主管部门:墨脱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白玛扎巴;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6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项目受益群众38户186人,其中:受益脱贫户7户37人。
3.墨脱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概算投资12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墨脱县;建设内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清理。项目主管部门:墨脱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白玛扎巴;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7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项目受益群众2681户11036人,其中:受益脱贫户666户2665人。
(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
墨脱县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440.05万元,已到位资金440.05万元,资金用途共2个项目。
1.墨脱县背崩乡德尔贡村村道提升项目概算投资47.05万元,项目建设地点:德尔贡村;建设内容:新建道路长427米,3.5米宽。项目主管部门:墨脱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白玛扎巴;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7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项目受益群众57户268人,其中:受益脱贫户7户35人。
2.墨脱县甘登乡甘登村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概算投资393万元,项目建设地点:甘登村;建设内容:核定新建挡土墙工程831.84立方米护坡工程267立方米、绿化工程1707.74平方米、护栏工程257.21米等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墨脱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白玛扎巴;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6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项目受益群众53户267人,其中:受益脱贫户12户45人。
(四)宜居宜业和美丽村庄建设类。
墨脱县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宜居宜业和美丽村庄建设类230万元,已到位资金230万元,资金用途共1个项目。
墨脱县2022年、2023年农牧民新风貌行动项目概算投资23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墨脱县;建设内容:进一步增强农牧民群众主人翁意识,最大激发农牧民群众参与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农牧民群众破除陈规陋习,改变移风易俗,树立积极健康、文明向上新风尚,推动实现村级事务标准化、具体化,让乡村治理工作可量化、有抓手,促进农牧民新风貌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实现村庄展现新风貌、焕发新活力、群众精神面貌佳,着力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项目主管部门:墨脱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白玛扎巴;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7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项目受益群众1067户4514人,其中:受益脱贫户139户585人。
(五)生态保护和建设类。
墨脱县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用于生态保护和建设类资金37.1万元,建设内容:生态护林员岗位106个,每个岗位一年一个人岗位资金3500元,已到位资金37.1万元,资金用途共1个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墨脱县生态环境局林芝分局;项目责任人:格桑曲久;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1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项目受益群众106户106人,其中:受益脱贫户106户106人。
(五)其他类。
墨脱县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其他类85万元,已到位资金85万元,资金用途共1个项目。
墨脱县乡村振兴项目管理费概算投资85万元,项目建设地点:墨脱县;建设内容: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项目管理费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项目管理相关支出。项目主管部门:墨脱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白玛扎巴;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7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
七、整合资金拨付程序
一是为加快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支出进度,根据我县实际,整合资金在未通过县农工办或县政府正式批复之前,县财政在收到市财政资金及指标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到位情况告知乡村振兴局及农工办;生态岗位补贴资金将全部通过“一卡通”直接兑现承担生态保护岗位人员;二是在收到县农工办或县政府正式批复后,县财政将在30个工作日内按项目建设投资情况如财政一体化平台,再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拨付,并及时将资金拨付进度报市局相关单位;三是对资金闲置、工作滞后、项目进度执行缓慢的项目单位,县财政将适时会同农工办收回整合资金,并将资金调整到其他项目使用。
八、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
(一)机构保障。
成立墨脱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为各涉农部门。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制定等。
(二)信息公开。
县涉农主管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谁主管谁公示原则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资产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工程设施,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会同施工单位及时与工程设施受益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将《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九、绩效考评
统筹整合资金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带动当地受益群众数、带动受益脱贫户数、受益群众满意度、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编制情况、项目收益向脱贫户“三类”人群倾斜情况、脱贫户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计划执行情况总结材料、资金拨付及相关材料以及各单位职责落实、违法违纪情况。
十、责任追究
一是统筹整合资金不得用于县城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发放津补贴,不得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二是县乡村振兴局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将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管理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干部绩效考核内容。认真做好统筹整合资金台账,对用途发生调整的资金,按照程序及时调整指标,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对虚报脱贫人口数量、恶意套取统筹整合资金,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或挤占、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及随意调整统筹整合资金的,一经查实,应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是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安排实施、资金监管过程中出现问题、绩效考评不合格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追究申报、审批、实施、监管主体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墨脱县2023年第二批脱贫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情况表
2.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墨脱县2023年第二批脱贫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明细表
3.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墨脱县2023年第二批脱贫县涉农统筹整合工作示范县统计表
4.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墨脱县2023年第二批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