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西藏自治区墨脱县环境质量监测方案》要求,墨脱县委托西藏格润环保有限公司对墨脱县县城空气、县城集中式饮用水地(地表水)、墨脱县雅鲁藏布江(背崩乡新解放大桥)、墨脱县雅鲁藏布江上游(鲁古吊桥)、墨脱县雅鲁藏布江下游(德兴大桥)进行环境质量监测,现将2022年墨脱县第一季度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一、监测情况
(一)监测点位
1.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墨脱县圣地宾馆楼顶(北纬:29°20′50.67″,东经:95°19′42.14″)。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墨脱镇卓玛山下不溶河水源地(经纬度:北纬:29°6′27.13″经度:95°20′17.40″)
3.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1.墨脱县雅鲁藏布江(背崩乡新解放大桥)(经纬度:北纬:29°14′42.61″,东经:95°19′55.01″)。
断面级别:区控
2.墨脱县雅鲁藏布江上游(鲁古吊桥)(经纬度:北纬:29°21′17.21″,东经:95°20′21.38″)。
断面级别:县控
3.墨脱县雅鲁藏布江下游(德兴大桥)(经纬度:北纬:29°19′21.76″,东经:95°17′29.65″)。
断面级别:县控
(二)监测项目
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项目: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PM10、PM2.5、臭氧、一氧化碳;共6项。
2.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项目:流速、水温、PH值、溶解氧、电导率、氨氮、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共25项。
3.常规监测项目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甲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硝基氯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滴滴涕、林丹、阿特拉津、苯并[a]芘、钼、钴、铍、硼、锑、镍、钡、钒、铊,共61项。
(三)监测频次
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手工监测、每年监测四次,每季度一次。每次监测连续5天。
2.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每月一次,每年12次。
3.饮用水水质监测:每季度一次,每年4次。
二、技术要求及评价标准
(一)县域空气质量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根据《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及《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
(三)饮用水环境质量
根据《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及《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
三、监测评价结果
(一)县域空气质量
墨脱县县域空气质量监测项目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Ⅱ级浓度限值标准。
(二)县域地表水环境质量
墨脱县雅鲁藏布江(背崩乡新解放大桥)、墨脱县雅鲁藏布江上游(鲁古吊桥)、墨脱县雅鲁藏布江下游(德兴大桥)地表水监测项目除水温、电导率、流量不做评价,其余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限值。
(三)集中式饮用水环境质量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地(地表水)水质监测项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的Ⅱ类标准限值及表2和表3的标准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