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墨脱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墨脱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和《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座谈会。墨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候选人王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刘敖,县人大社建委、政府办等18个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还邀请了2名县级人大代表出席会议。
会上,刘敖通报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各部门负责同志、人大代表开展了座谈交流。
王军强调,一是加强思想引领,要把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切实增强创建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带头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务实的工作举措保护好墨脱的生态环境;二是加强协同共治,各职能部门要密切工作衔接与配合,建立部门协同、专业支撑、全面参与的工作机制,高效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一法一条例”在墨脱落地生根;三是加强问题整改,要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墨脱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取得新成效,为进一步推动墨脱高质量发展、促进改革开放先行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