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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墨脱县阶梯水价改革听证会的公告(二)

发布时间:2024-07-2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促进墨脱县城市供水事业可持续发展,提升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墨脱县阶梯水价改革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听证方案要点、成本监审结论、听证参加人及听证人名单公告如下:

一、时间:2024年6月24日15:30

二、地点:墨脱县统一办公楼(团结楼)六楼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实施范围。

墨脱县城区,凡是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实施阶梯水价。抄表到户的按照《实施方案》水价执行,未抄表到户的,待相关部门改造完成后按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二)用水分类。

根据《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用水类别划分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三大类。

1.居民用水:指城镇居民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含各小区居民生活用水、部队生活用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水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城镇低收入群体用水。

2.非居民用水:指个体经营性用水,房屋建筑业、建筑装修、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教育(除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外)、卫生、文化艺术业、体育、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品修理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用水等。住宅小区内有商业用水的小区,行政事业单位内有职工周转房的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办公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

3.特种用水:指建筑施工、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含卡拉OK)、酒吧、游泳馆、桑拿、洗浴、足浴、洗车、水加工业等用水。

在未完成智能水表改造或抄表到户之前,非居民用水量与居民用水量和单位办公用水与职工周转房生活用水按实际用水量进行划分。

(三)确定用水定额和阶梯水量及分档水量。

1.居民用水定额。根据《西藏自治区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版)》规定,综合考量确定我县居民用水定额为5吨/人/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将居民用水分为三个阶级,并按照第一级水量覆盖80%以上居民家庭用户,第二级水量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原则,以户为单位,并以每户4人为基准确定分档水量。

一级阶梯水量:每户每月用水量≤14立方米;

二级阶梯水量:14立方米<每户每月用水量≤22立方米;

三级阶梯水量:每户每月用水量>22立方米。

超过4人的用户,可凭有关证明向墨脱县自来水公司申请增加水量基数和期限,每增加1人,每月可增加水量基数不超过3.6立方米,期满后可申请延期,不申请延期的恢复原水量基数。

2.非居民用水量分档。根据《西藏自治区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和标准的通知》(藏政发〔2015〕55号)规定,研定加价标准。对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的水量分为三档:一档为定额和计划用水量以内部分执行规定的到户自来水价;二档为超出计划不足20%的水量部分,在到户自来水价基础上加一倍征收;三档为超出计划20%以上的水量部分,在到户自来水价基础上加二倍征收。依据自治区《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对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的水量分为4档:一档为定额(计划)用水量以内部分;二档为超出计划不足20%的水量部分;三档为超出计划20%(含)以上、不足40%的水量部分;四档为超出计划40%(含)以上的水量部分。

3.阶梯水价表




以上城镇居民和非居民用水加价项目均为公共供水管网的自来水阶梯价格,不包括污水处理费和其他各种附加费。缴费周期均按照月结算。

四、成本监审结论

经审核,墨脱县卓玛拉自来水有限公司综合核定总成本为722,458.20元,单位定价成本为1.13元/m3。

五、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人名单

(一)消费者代表(20名)




(二)申请企业代表(2名)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




(四)相关部门(4名)




(五)听证人(3名)




特此公告。

墨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