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脱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墨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8   浏览次数:   【字体:

墨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墨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林芝市墨脱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motuo.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墨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墨脱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邮编:860700;电话:0894-5490182)。

一、总体情况

墨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林芝市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到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深化,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调整充实了以局长白玛扎巴同志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2024年,墨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做好权责清单、食品、药品、化妆品、产品质量及特种设备监管等方面信息、文件、抽检、专项整治等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监管透明度。及时公开消费提示、食品安全知识、用药用妆安全、行政处罚案件、门珞菜系标准化建设340条。公开年度部门决算和年度预算;优化办事流程,通过抖音、微信、视频号、公众号等互联网手段让办事人掌握办事流程,及时更新办事方式、条件等信息;严守市场安全底线,围绕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等,对辖区商超、农贸市场、餐饮店等经营单位开展专项和常态化检查233次,检查市场主体2600余户次,发现问题385处,销毁问题产品约1510千克,受理消费投诉举报63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4万完成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作用,打造农产品快检信息一屏一码公示渠道,推行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和快检结果公示屏,推出食用农产品快检结果码上查信息化小程序,实时更新农贸市场各摊位、商户食用农产品的每日快速检测结果,累计1011批次,合格率100%。   

二、在全市率先建成智慧市场一体化监管体系,覆盖餐饮经营主体138家、电梯35台、压力容器1台、液化气站1个、航吊2架。一是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智慧赋能“千里眼”作用,通过视频监控AI图像识别技术,对不戴厨师帽、不戴口罩、抽烟、垃圾桶未盖、老鼠闯入、接打电话等违规行为进行监测并通过短信提示和语音智能警告,实现了实时查看餐饮单位后厨信息和加工制作情况,同时推行“红黑榜”管理机制,向社会发布《关于墨脱县餐饮店红黑榜曝光的通》,明确曝光依据、红黑榜标准、曝光方式以及惩罚措施,利用网信墨脱、墨脱市场监管公众号等平台对每月餐饮安全排名实时更新,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多维度管理。设备运行以来AI识别抓拍数据72081条,发送提示短信4249余条,发布红黑榜排名2期,移除1期,其中经营主体列入黑榜5家,红榜1家

三、完成食品生产、餐饮药店诊所及学校食堂双随机抽查任务4个,涉及86家,生产企业覆盖100%其中药店诊所覆盖率100%,学校食堂覆盖率100%完成2024年度食用农产品抽检抽样49个批次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55批次,合格率100%;并依法将49批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查结果录入系统公告、55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通过网信墨脱、墨脱市场监管局公众号公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度墨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信息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三审三校”,将相关工作动态发布在网信墨脱、墨脱融媒、墨脱市场监管公众号和视频号、墨脱市场监管抖音号。同时做好应对舆情监控工作,年内未发生相关舆情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注册了抖音、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政务新媒体,所有涉及公众知晓的政府信息均通过墨脱县政府网站、网信墨脱县和宣传栏进行公示,方便群众知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在时效性和规范性方面存在不足。

(一)提高时效性:

1.优化信息审批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确保信息能够迅速发布。2.建立紧急信息发布机制,对于重大事件或突发情况,能够第一时间进行公开。

(二)加强规范性:

1.制定和完善信息公开的标准和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一致性。2.加强对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信息公开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