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电力用户:
您好!为进一步适应电力市场化改革工作要求,实现所有用户抄表结算年月与实际用电年月的对应,我公司将于2024年6月起调整县供电公司用户抄表结算周期。具体公告如下:
电费账单年月由跨月调整为当月,调整后电费账单年月与实际用电时间一致,如2024年7月账单对应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电量电费。调整期间,用户2024年6月电费账单,对应用电周期为2024年5月抄表例日至6月30日电量电费。
用户抄表结算周期变化情况表
抄表结算周期 |
电费账单年月 |
对应用电年月 |
账单生成时间 |
每月 |
2024.06 |
2024年5月抄表例日-6月30日 |
2024年7月7日前 |
每月 |
2024.07 |
2024年7月1日-30日 |
2024年8月7日前 |
抄表结算周期调整后,电费账单将于每月7日前生成,完成电费缴纳后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您可以下载“网上国网”app了解用电详情和电价政策,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供电营业厅或致电95598供电服务热线。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