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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脱县人民政府驻八一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2-01-30   浏览次数:   【字体:

墨脱县人民政府驻八一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墨脱县驻八一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墨脱县人民政府驻八一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墨脱县驻八一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墨脱县驻八一办事处构成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办事处共14人,副主任1人,一级科员1人,工人5人,公益性岗位7人。

二、部门职责

墨脱县驻八一办事处的成立加强对县政府与对外联络,,使其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代表县政府与驻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有关方面进行相关工作的联络、协调,处理涉及本县的有关事务,为县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其它经济组织服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林芝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核、工程监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墨脱县驻八一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墨脱县人民政府驻八一办事处

第三部分 墨脱县驻八一办事处2022年度预算数据分析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度年初预算为207.18万元,较上年减少17.22万元,主要是专项经费减少。

二、关于八一办事处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八一办事处基本支出预算为207.18万元,无项目支出。

三、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5万元。

四、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为160.9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为18.0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的支出(项)2022年预算为0.24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的支出(项)2022年预算为0.23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为3.38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为9.8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为14.55万元。

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驻八一办事处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0.00万元,较上年减少了0.38万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六、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支出说明

八一办事处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与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未单独安排政府采购预算,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无车辆,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九、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一办事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07.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5.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休假探亲费、未休假人员补助;

公用经费11.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编制:按照财政厅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准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做到精细化项目资金预算范围和科目、及时上报财政。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入,县本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基金收入。

六、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八、“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