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墨脱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墨脱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墨脱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收入总体情况
三、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墨脱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墨脱县林业和草原局,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合署办公,正科级建制,为县人民政府下属工作部门,主要负责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林业惠农政策资金兑现等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墨脱县林业和草原局内设1个机构,为墨脱县林业工作站,没有纳入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墨脱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详见表格林草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墨脱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墨脱县林业和草原局收支总预算2351.7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51.7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元、国资预算拨款收入0元、专户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元、上年结转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79万元、农林水支出2253.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66万元。
二、收入总体情况
2024年,墨脱县林业和草原局收入预算总量2351.73万元,其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51.73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总体情况
例如:支出预算总量235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5.71万元,占33.41%;项目支出1566.02万元,占66.59%。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墨脱县林业和草原局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51.7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351.7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79万元、农林水支出2253.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6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墨脱县林业和草原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51.7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墨脱县林业和草原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51.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万元,占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5万元,占1.75%;卫生健康支出24.79万元,占1.05%;农林水支出2253.15万元,占95.82%;住房保障支出30.66万元,占1.3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4年,墨脱县林业和草原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预算数为1.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数为41.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数为19.6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数为5.11万元;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2253.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中住房公积金预算数为30.6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51.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3.8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252.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40.8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9.6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11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2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13万元、住房公积金30.66万元。
公用经费5.28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5.28万元。
特定目标类1982.64万元,主要包括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因2023年底财务人员预算不及时, “三公”经费未能及时纳入2024年预算,将在后期进行预算追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墨脱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墨脱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墨脱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运行经费为272.2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