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脱县人民政府
目 录
第一部分 墨脱县寺管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墨脱县寺管会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墨脱县寺管会预算数据分析
一、墨脱县寺管会收支总体情况
二、墨脱县寺管会收入总体情况
三、墨脱县寺管会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墨脱县寺管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加强对寺管会和寺庙管理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宣传和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全面履行从严治党责任,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发挥对寺庙管理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联系sn和信教群众,掌握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最大限度把广大sn和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三) 履行寺管会主体责任,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对sn的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sn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寺庙和谐稳定。
(四) 加强对寺庙事务的管理,把在寺sn和勤杂人员全部纳入管理视线。
(五) 严格执行佛事活动报批、台账制度,严格执行寺庙、sn日常管理制度。
(六)协调落实利寺惠僧政策,保持寺庙社会公共服务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宜,保持sn社会保障与当地群众社会保障均等化。
(七)负责sn的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 爱国守法先进sn创建评选活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八)依法保护管理寺庙文物和资产,协调各级文物管理部门做好寺庙文物的登记、保护和管理工作。维护寺庙治安秩序、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
(九)完成县委、政府和统战民宗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墨脱县寺管会机构编制16个,正科级建制,县委领导、县委统战部指导,县寺管会负责管理7座寺庙,寺管会独立设立办公室。
第二部分 墨脱县寺管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墨脱县寺管会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收支总预算530.08万元。支出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530.08万元,同比增加746.3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人员减少。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 占0%;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0.08万元,占100 %。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530.08万元,同比增加746.3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人员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15.76万元,占97.30%;项目支出14.32万元,占2.70%。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0.08万元,同比增加746.3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人员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530.0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7.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5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0.08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增加746.35万元,主要原因:项目、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0.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7.04万元,占86.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36万元,占9.69%;卫生健康支出31.14万元占5.87%;住房保障支出38.52万元,占2.2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5.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7.04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58.72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通讯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车辆保险。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除介绍“三公”经费总体情况外,还应对分项支出具体情况作说明,同时将分项数与上年预算数作同口径对比,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作说明。除涉密事项外,应同时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 万元,公车运行费6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减少12.2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辆出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