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墨脱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墨脱县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墨脱县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墨脱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自然资源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及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统一领导。
2、承担全县各项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有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根据国家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贯彻实行全市统一的自然资源管理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3、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4、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5、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的工作;
6、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7、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4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15、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
16、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17、统一管理和协调县林业和草原局;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墨脱县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土地储备中心、国土执法大队、不动产登记中心。
第二部分 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附件 部门预算草案报表)
第三部分 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4378.7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2.6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285万元、上年结转221.0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8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936.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55万元。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4378.72万元,同比增加2816.2 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增加。其中:上年结转221.06万元,占5.05%;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2.66万元,占42.78%;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285万元,占52.18%。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4378.72万元,同比增加2816.2 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27.02万元,占14.31%;项目支出3751.71万元,占85.68%。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57.66万元,同比增加2595.14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872.66万元、政府性基金2285万元、、上年结转221.0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8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936.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5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72.66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增加392.9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93.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04万元,占3.22%;卫生健康支出40.05万元,占1.9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1936.72万元,占92.50%,住房保障支出49.55万元,占2.3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7.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7.7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406.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66.0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7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2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5.5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9.84万元、住房公积金49.55万元。
公用经费26.65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6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6.65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增加3.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28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2202.22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途的车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