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脱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墨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1-17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 墨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墨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墨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墨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决算单位构成:

墨脱县原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原食药局和原工商局机构改革后合并而成,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及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林芝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落实质量振兴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组织实施对全县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指导和监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的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环境建设。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风险防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食品安全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县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并贯彻执行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全县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执行相关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组织开展标准化执行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关政策,负责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法律部门规章,贯彻执行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我县监督管理政策规划。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十八)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监督实施地方药材标准和医疗机构制剂标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相关工作。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十九)协助开展药品(零售)经营环节的行政许可。

(二十)负责医疗器械(一类)备案管理。协助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行政许可及备案。

(二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制度。

(二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计划,发布质量公告,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二十三)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十四)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领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二十五)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六)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生产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食品生产发展规划和政策。

2.与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3.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4.与县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商务局负责制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5.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组织进行检验,必要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结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6.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粮食进入批发、零售或加工企业后的质量监管。

7.有关版权职责的分工。有关著作权管理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政府及县委、政府关于版权管理职能的规定分工执行。

第四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第五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六条本规定由县委、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部门机构设置

墨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1个,为墨脱县综合行政执法队。

第二部分 墨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墨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418.56万元、支出418.56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各增加103.45万元,主要是专项经费增加以及人员正常晋职晋档,按规定发放的工资福利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18.5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无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418.56万元,基本支出331.28万元,项目支出87.2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418.56万元、支出418.5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各增加103.45万元,主要是专项经费增加以及人员正常晋职晋档,按规定发放的工资福利增加。

五、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8.56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103.45万元,主要是专项经费增加以及人员正常晋职晋档,按规定发放的工资福利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万元,占5.73%卫生健康(类)支出15.9万元,占3.79%住房保障(类)支出34.4万元,占8.2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4.27万元,占82.2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418.56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23.7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0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15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23万元。

5.卫生健康(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10.94万元。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82万元。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4.18万元。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支出10.22万元。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56.1万元。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支出8.79万元。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支出10.2万元。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食品安全监管(项)支出31.88万元。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25.7万元。

六、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1.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9.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支出10.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2022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4.86万元,主要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相比增加0.52万元,主要是2022年增加执法车辆1辆,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及公务接待费的发生。

八、关于2021年度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决算编制。按照财政厅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部门年初决算编制工作、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准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做到精细化项目资金决算范围和科目、及时上报财政。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7万元,比2021年减少2.35万元,减少原因是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未单独安排政府采购经费,也未发生政府采购行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本单位共有2辆车,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

(四)无债务说明

本单位无债务。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开展工作方面的一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是指归属于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其他业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入,县本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基金收入。  

六、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决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八、“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附件:墨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