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脱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墨脱县人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8-30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 墨脱县人社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墨脱县人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墨脱县人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墨脱县人社局构成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墨脱县人社局为正科级建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牌子。墨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一级决算单位,核定行政编制2名,核定事业编制3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全县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自治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自治区关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贯彻执行自治区关于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跨省安置政策。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及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监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及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指导监督各乡(镇)劳动保障工作。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实施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管理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拟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等人事综合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自治区表彰奖励办法,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配合区市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相关工作。

10贯彻执行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贯彻执行自治区关于农牧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工作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3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县教育局协调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墨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个科室,分别为局办公室和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墨脱县人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西藏林芝市墨脱县人社局

第三部分 墨脱县人社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1119.5万元、支出1335.4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减少20.71万元,支出增加515.73万元,主要是专项经费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19.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无其他收入。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335.44万元,基本支出307.28万元,项目支出1028.16万元。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1119.5万元、支出1335.4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减少20.71万元,支出增加515.73万元,主要是专项经费增加。

五、    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35.44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20.71万元,主要是专项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9.29万元,占96.54%卫生健康(类)支出14.8万元,占1.1%农林水支出(类)支出3.6万元,占0.27%住房保障(类)支出27.75万元,占2.0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1335.44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5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4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8万元。

4.卫生健康(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9.25万元。

5.卫生健康(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1.59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77.16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支出9.92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43.06万元。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13.79万元。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 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支出524.35万元。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503.81万元。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支出15.37万元。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3.6万元。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7.69万元。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支出10.06万元。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3.96万元。

六、    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5.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6.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支出748.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    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八、    关于2020年度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决算编制。按照财政厅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部门年初决算编制工作、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准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做到精细化项目资金决算范围和科目、及时上报财政。

九、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2万元,比2019年减少243.8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

(二)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未单独安排政府采购经费,也未发生政府采购行为。

(三)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本单位无车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人力资源部门开展正常工作方面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入,县本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基金收入。

六、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决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八、“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