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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脱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1-29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 墨脱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

三、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墨脱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墨脱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墨脱县乡村振兴局构成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机构名称:墨脱县乡村振兴局,编制职数情况:正科级,行政编制7名。实有:在编人员:8,其中:正科级2名,副科级5名,科员2名。

二、部门职责

(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二)负责拟订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全县扶贫开发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并协调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贫困退出、动态调整和贫困监测工作,指导全县扶贫系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

(四)负责指导协调全县行业扶贫工作;负责全县扶贫开发信息、政策宣传工作。

(五)负责协调管理中央、省、市和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扶贫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组织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规划、设计、论证、筛选、审批和组织实施;参与信贷扶贫项目的立项、审核、推荐和申报工作。负责财政扶贫项目库建设。

(六)负责制订全县扶贫开发培训计划,组织指导科技推广,实施“雨露计划”及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

(七)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社会扶贫工作;协调管理有关扶贫捐赠资金和物质;联系中央、省、市对安定点扶贫和对口帮扶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工作。

(八)负责协调扶贫开发系统风险防控、涉贫信访和舆情处置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墨脱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13968.82万元、支出13968.8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增加3703.7万元、支出增加3703.7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968.8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无其他收入。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3968.82万元,基本支出240.6万元占2%;项目支出13728.22万元,占98%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13968.82万元、支出13968.8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增加3703.7万元、支出增加3703.7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五、    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659.9万元,支出增加3394.78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支出13598.02万元,占99.55%卫生健康支出支出13.37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45万元,占0.16%住房保障支出26.06万元,占0.1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1365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31.3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26万元,项目支出:13419.3万元。

六、    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9.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4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了13.47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七、    关于2021年度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决算编制。按照财政厅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部门年初决算编制工作、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准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做到精细化项目资金决算范围和科目、及时上报财政。

八、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6万元,比2020年减少102.45万元,主要是严控经费支出过紧日子。

(二)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未单独安排政府采购经费,也未发生政府采购行为。

(三)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乡村振兴局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收入,县本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基金收入。  

六、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决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八、“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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