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墨脱县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墨脱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墨脱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墨脱县水利局构成情况
一、预算单位构成
墨脱县水利局,正科级建制,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利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和规划同意书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实施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县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开展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实施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开展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开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重点水土保持项目建设。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配合落实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指导水利扶贫工作。
11.开展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落实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2.负责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开展水利建设现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水利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承担县级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水利行业队伍建设。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5.负责贯彻落实墨脱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组织协调墨脱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各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估和监督管理。
16.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全县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8.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工作。
(2)与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墨脱县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水利局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墨脱县分局负责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
(3)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中央和地方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安排的面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
(4)与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防治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墨脱县水利局内设机构2个,为墨脱水利服务站和墨脱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第二部分 墨脱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水利局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6.81万元,支出1386.81万元,较上年减少1478.6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86.8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无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386.81万元,基本支出328.09万元,占23.65%;项目支出为1346.21万元,占97.0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1386.81万元,支出1386.8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减少1478.65万元,支出减少1478.6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86.81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478.65万元,主要是专项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1.45万元,占0.22%;卫生健康支出(类)17.45万元,占0.12%;农林水支出(类)1591.45万元,占11.47%;住房保障支出(类)33.95万元,占0.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1386.8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为28.47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为2.98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为0.23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为2.75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为2.7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为2.72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为14.73万元,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为14.73。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防灾救灾支出为95.91万元,水利行政运行支出为261.62万元,水利工程建设支出为27.35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974.77万元,水土保持支出为34.09万元,防汛支出为29.36万元,农村水利支出为1.17万元,江河湖库水系统综合整治支出为44.73万元,其他水利支出33.9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33.9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1.73万元,购房补贴12.2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人员经费294.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休假探亲费、未休假人员补助等;公用经费支出19.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4.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全部用于车辆日常维修、人员出差及下乡等,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4.7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2021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因公出国(境)等费用的发生。
八、关于2021年度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说明
2021年度,重点项目均已按照财政一体化相关要求,完成了绩效录入及阶段性绩效评价。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5万元,比2020年减少4.78万元,减少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无采购相关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均为公务用车。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债务说明
本单位,无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是指水利部门开展正常工作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是指用于湖泊、江河等方面的巡查、整治等方面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入,县本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基金收入。
六、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八、“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西藏林芝市墨脱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