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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墨脱县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1-29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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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共青团墨脱县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人员编制

第二部分 共青团墨脱县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墨脱县委员会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团墨脱县委员会构成情况

一、决算单位构成   

共青团墨脱县委员会,正科级建制,为县委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县委、团市委的决议、指示,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县青联和少先队工作,承担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职能。

2.负责拟订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全县青年培训工作、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和青少年读物出版等事务进行指导。

3.贯彻执行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4.调查县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等问题,为县委、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5.指导全县青少年思想教育和宣传文化活动,组织全县青少年开展以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反对分裂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两论”教育,促进全县社会局势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

6.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团员青年在推进经济社会长足发展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7.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利益,建立和完善青少年维权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承担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社会事务工作。

8.负责招募青年志愿者,组织指导青年志愿者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9.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资金,组织实施“希望工程”和“保护母亲河行动-高原绿色希望工程”。

10.负责县青年联合会和青年统战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青少年对内、对外友好交流。

11.负责拟订全县团组织和团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共青团组织、团干部队伍建设。

12.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协助开展青年就业技能培训、就业见习、创业指导服务等,拓宽青年农牧民增收渠道。

13.承办县委、政府和共青团林芝市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共青团墨脱县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一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不含兼职)

第二部分 共青团墨脱县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共青团墨脱县委员会2021年度决算数据分析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106.95万元,相较于上年增加42.76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多,共青团改革,增资以及按规定发放的工资福利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6.9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98.4万元,其他收入8.54万元。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06.95万元,基本支出67.97万元,占63.55%,项目支出38.97万元,占36.43%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98.4万元,相较于上年增加34.21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多,共青团改革,增资以及按规定发放的工资福利增加。

五、    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8.40万元相较于上年增加34.21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多,共青团改革,增资以及按规定发放的工资福利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67万元,占81.98%群众团体事务支出80.67万元,占81.98%行政运行支出50.24万元,占51.10%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30.43万元,占30.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1万元,占7.8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68万元,占7.8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8万元,占7.80%卫生健康支出3.42万元,占3.47%财政对基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78万元,占2.82%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78万元,占2.82%住房保障(类)支出19.78万元,占20.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50.24万元。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支出30.43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7.68万元。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03万元。

5.    医疗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0.64万元。

6.    医疗卫生健康(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2.78万元。

7.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22万元。

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支出2.38万元。

六、    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支出2.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

七、    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八、    关于2021年度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重点项目。

九、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万元,相较于2021年减少18.01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

(二)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未单独安排政府采购经费,也未发生政府采购行为。

(三)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本单位无车辆。

(四) 债务说明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本单位无债务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正常运行经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用于保障基层团组织正常运转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收入,县本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基金收入。  

六、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决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八、“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西藏林芝市墨脱县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