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墨脱县委巡察办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墨脱县委巡察办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中共墨脱县委巡察办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墨脱县县委巡察办构成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墨脱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科级建制,为墨脱县委工作部门。设立中共墨脱县委巡察一组、中共墨脱县委巡察二组,均为正科级建制。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中共墨脱县委巡察办职责:
1.落实中央、区党委、市委、县委的有关决议、决定。
2.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3.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4.承担县委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5.对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6.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7.办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中共墨脱县委巡察一组、二组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市委、县委的有关决议、决定。
2.承担巡察任务。
3.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4.办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5.巡察工作期间和结束后要撰写巡察专题报告和巡察工作总结。
6.加强与有关专项检查组的联系,相互配合,做到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增强工作实效。
7.加强与沟通协作,共同做好巡察情况汇报、材料移交、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8.巡察组工作人员应当秉公办事、廉洁自律,谦虚谨慎、平等待人,勤勉敬业、勤俭节约,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良好的作风和形象,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二)机构设置
设立中共墨脱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2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其中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设立中共墨脱县委巡察一组、中共墨脱县委巡察二组(各核定行政编制2名,其中正科级各1名,副科级各1名)。
第二部分 墨脱县巡察办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中共墨脱县委巡察办2021年度预算数据分析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度年初预算为297.44万元,较上年减少17.58万元,主要是专项经费减少。
二、关于中共墨脱县委巡察办 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县委巡察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9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87.44万元,占96.64%;项目支出为10万元,占3.36%。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1.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56万元。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支出为231.5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支出为26.0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支出为0.33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支出为4.89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支出为13.04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支出为21.56万元。
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县委巡察办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7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支出说明
县委巡察办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与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未单独安排政府采购预算,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无车辆,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九、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巡察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97.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8.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休假探亲费、未休假人员补助;
公用经费28.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编制:按照财政厅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准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做到精细化项目资金预算范围和科目、及时上报财政。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是指用于党委相关机构的正常运转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入,县本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基金收入。
六、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八、“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