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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1-02-03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 墨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墨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墨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墨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预算单位构成

    墨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正科级建制,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优抚安置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贯彻执行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并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我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实施并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的落实;协助部队做好征兵工作。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我县拟列入全国和自治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访工作。

10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机构设置

墨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1个,为墨脱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墨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退役军人局

第三部分 墨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预算数据分析

一、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3.34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3.3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度年初预算为183.34万元,较上年增加44.11万元,主要是专项经费增加。

三、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8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68.34万元,占91.82%;项目支出为15万元,8.18%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2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支出为16.0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支出为0.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物(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支出为128.11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物(款)拥军优属(项)2021年预算支出为15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支出为3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支出为8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支出为13.02万元。

六、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38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按规定提取的三公经费增加。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支出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与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未单独安排政府采购预算,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采购。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无车辆,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十、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68.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8.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休假探亲费、未休假人员补助;

公用经费10.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编制:按照财政厅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准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做到精细化项目资金预算范围和科目、及时上报财政。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退役军人部门开展正常工作方面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入,县本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基金收入。

六、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八、“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