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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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脱县林业局(林业工作站、森林公安局)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1-11-01   浏览次数:   【字体:

·         林业局 

·       负责人:格桑巴珠电话:13398040878  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墨脱县双拥路1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自治区相关办法,依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辖区内的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荒漠等资源。

·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县造林绿化计划,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和迹地更新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负责国家重点公益林项目落实;负责指导林场、苗圃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林木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选育、审定和种质资源管理;负责指导监督造林绿化的检查考核工作。

·     (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材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林权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规划并指导实施,并对依法应由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承担重点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申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清查、动态监测、评价和统计;负责全县林地的征占用和管理工作。

·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县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     (六)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协调防扑火工作;负责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验检疫工作。

·     (七)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负责开展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     (八)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按照国家有规定,拟订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     (九)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参与管理全县林业资金;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     (十)依法组织、指导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     (十一)负责在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做好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     (十二)宣传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和风土人情;指导全县森林生态旅游工作;掌握森林生态旅游的现状,统计报告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     (十三)负责单位人员和森林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县林区治安综合管理工作。

·     (十四)管理下属事业单位。

·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林业工作站

·       负责人:格桑巴珠电话:13398040878 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墨脱县双拥路1

·     (一)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     (二)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县内森林资源现状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     (三)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工作,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     (四)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     (五)规范征占用林地行为,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征占用林地的相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     (六)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县内的乡村农场、个体林场;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     (七)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     (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     (九)根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对木材运输车辆和野生动植物产品进行检查。

·     (十)负责培育、引进优良苗木花草,为迹地更新及城市绿化提供苗木的工作;组织开展并检查指导植树造林、防风治沙、封山育林迹地更新等方面的工作。

·     (十一)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防治沙土流失和荒漠化工作,组织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迹地更新的检查验收,指导苗圃的建设和管理。

·     (十二)承担本县绿化工作及经济林木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     (十三)负责监督执行林业产业政策、法规、规程及林业建设项目情况,掌握森工生产销售情况,调整研究分析林业产业市场、信息等情况。

·     (十四)负责道十四)监督退耕还林工作的实施。

·     (十五)承担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         森林公安局

·     负责人:格桑巴珠电话:13398040878 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墨脱县双拥路1

·     (一)贯彻执行各级政府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全县林区社会治安状况,部署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制定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的规章制度、标准,按程序报批后监督执行;掌握全县林区状态、动态,为县委、政府提供保护森林资源重要信息,提出对策建议。

·     (二)负责林区治安工作,组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负责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负责依法打击违反《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违法犯罪活动。

·     (三)承担全县范围内的森林和野生动物植物刑事、治安、行政案件的立案、侦查、预审,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行政处罚等工作。

·     (四)负责林区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处罚等工作和林政案件的复议工作。

·     (五)协调和督查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特大案件。

·     (六)负责森林公安系统的法制工作。

·     (七)负责在林区开展禁毒工作及林区毒品原植物禁钟铲毒工作。

·     (八)指导全县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编制森林防火建设规划,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项目、资金安排和管理工作。

·     (九)掌握全县森林火灾动态,及时报送重要火灾信息。

·     (十)检查督促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直接查处和侦破森林火灾重特大案件。

·     (十一)负责本县林区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     (十二)承办墨脱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