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为保护和改善森林生态环境,维护森林生态安全而给予的价值补偿措施。林芝市探索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改革,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切实提升森林防火工作实效,有效保护森林生态资源。目前,全市林地面积657.44万公顷、森林面积544.3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47.66%。
“制度+政策”强基础。林芝市森林资源点多面广,防火任务重,森林资源管护主要以农牧民群众集体管护为主。为进一步优化森林管护模式,全市遵循“生态优先、严格保护、分级管理、责权统一、合理利用”的原则,出台《林芝市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明确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用于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助和公共管护等支出,进一步激发广大农牧民群众爱绿、护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研究制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积极争取自治区林草局政策支持,将“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权限下放到各县(区、市),逐步提高一线森林防火、护林人员的薪资待遇。
“补助+保险”强保障。在严格落实制度和争取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全市通过试点增加配套资金等方式,提高管护员队伍待遇。巴宜区对原有公益林管护补助资金3700万元进行优化调整,增加本级配套资金506.3万元,用于提高基层管护人员待遇,专业管护员每人每月工资由2000元提高至3400元;墨脱县从中央财政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中列支经费,提高公益林专业管护员补助待遇,林业管护站站长、副站长、队员补助每月分别增加至5000元、4800元、4600元。2023年,全市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2.99亿元。坚持以巴宜区为试点,立足实际、先行先试,加大管护人员保障力度,为专业管护员等每人每年购买2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解决管护人员的“后顾之忧”,让广大管护人员安身、安心、安业。
“责任+监督”强管理。进一步明确专业管护员聘用要求及日常巡查、报告等相关职责,加强专业管护员管理,发挥专业管护员对重点区域、重点沟口等森林防火巡查排查作用,基层一线管护人员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持续跟踪监督和检查护林员、管护员的上岗情况,确保防火期全员在岗在位,改变过去“宽、松、软”“干多干少都一样”的管护模式,对长期不在岗、巡查不力的管护人员予以解聘,确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真正发挥效益。今年以来,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空天地人”防火监测预警等一系列措施的助力下,全市实现森林火灾“零发生”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