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坚持把村规民约作为破解基层治理的“金钥匙”,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开”,有序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持续创新村规民约管理,着力在思想上弘扬公序良俗、在行动上树立文明新风、在制度上破解乡风陋习,推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不断健全现代基层治理机制,聚力推进乡村治理,共建宜居和美乡村。目前,全市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市级试点村18个基础上,充分总结经验做法,积极推广至299个村。
以“三个坚持”约出基层治理新模式。坚持自治为基,民主立约。立约过程充分发扬基层民主,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通起来,突出因地制宜,立足各村地域特性、风俗习惯、产业发展等村情实际,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直面突出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巴宜区充分利用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宣传,让群众明白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详细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坚持法治为本,依法修约。对试点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严把程序关、民意关、法律关“三个关口”,确保村规民约和“村民必记”条文合规、实施合宜。严格按照“征求群众意见,组织人员草拟初稿,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审核把关,召开村民代表会表决通过,备案公布”等5个步骤实施,实现村规民约与法律法规的“并轨”。坚持激励为先,严明执约。探索建立“红黑榜”激励与约束机制,实施推行积分制管理与村集体经济挂钩的基层治理新模式,既通过有效的制约措施达到约束、教育、警示的作用,又发挥正向激励作用,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推动村规民约有效落实,增强农牧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察隅县把村规民约执行与积分管理制度挂钩,明确鼓励和禁止的事项,使农牧民群众学有榜样、比有标杆。
以“三个注重”约出村民群众新共识。注重规范指导。根据国家民政部等7部门《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精神,从思想政治、综治维稳、宗教事务、生态环境、乡风文明、安全生产、诚信友爱、产业发展等10个方面分别梳理应纳内容和拓展内容,把“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有机结合,促进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新风貌。波密县坚持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着手,反复入户收集村民反映强烈的陋习乱象和突出问题,将其作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重点内容。注重破解难题。以开展驻村工作“三个走一遍”“百日走村入户大调研”活动为契机,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乡村治理中的堵点痛点问题,纳入到村规民约内容中,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基层治理中重要的作用。朗县探索“党建+村规民约+基层治理”模式,村规民约以歌谣形式公布,经验做法被“学习强国”“林芝发布”等公众平台采用。注重实用管用。针对以往村规民约内容千篇一律问题,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关于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指导意见》《关于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推行村规民约“村民必记”试点的实施方案》,提供针对性指导;下发村规民约“村民必记”“顺口溜”等参考模板,提供参考性指导。工布江达县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的原则,制定《工布江达县村规民约三字经》,为试点村提供参考内容。
以“三个重塑”约出乡村文明新风尚。重塑文明乡风。把实施村规民约作为弘扬新风正气、推进移风易俗的重要抓手,健全和完善推行监督执行制度,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倡新风”系列活动,让文明新风吹遍乡村每个角落。墨脱县为便于群众记忆掌握,把形成的村规民约以宣传海报的形式,张贴在每家每户家中,让农牧民群众知规约、学规约、守规约。重塑良好家风。坚持把村规民约作为有效提升村民道德文明素养的重要举措,把评选“文明家庭”“最美庭院”“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和好人好事、孝亲敬老等先进典型表彰与村规民约融合起来,建立家庭文明行为体系,激发广大群众带头讲文明、守村规,争当模范。重塑环境清风。以实施村规民约为契机,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引导广大农牧民群众自觉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形成共建共享共治的新格局,让村增“颜值”、提“气质”、升“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