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2024年7月6日至7月25日,西藏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林芝市开展自治区第二轮第二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0月17日,督察反馈会在林芝市召开。
会上,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俞允贵反馈督察报告,市委书记敖刘全作表态发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黎世江主持会议。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雪,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于洋及督察组有关人员,林芝市委、政府在家领导,市人大常委会、政协负责同志,各县(区、市)、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自2024年7月6日进驻林芝市以来,督察组调阅文件资料11批次880份,个别谈话46人,调查问卷545人,受理转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42件,对7个县(区、市)实施全覆盖下沉督察,现场核查点位98个。一直以来,林芝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明显,但在督察中发现仍然存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部分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突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依然明显3个方面的问题。
按照自治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一要求,林芝市应在收到督察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报自治区党委、政府,抄送自治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整改方案印发后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自治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不定期明察暗访。
敖刘全代表市委、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他指出,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林芝开展督察工作,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林芝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林芝人民的关心关爱。督察组反映的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指出的问题真实准确、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站位高远、紧贴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必将对我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起到强有力推动作用。林芝市一定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向自治区党委、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一是提高站位抓整改。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心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建设生态文明高地的决策部署,从严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美丽林芝建设、创建生态文明高地的重要抓手,以全面有力整改、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实际成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压实责任抓整改。按照督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围绕三个方面突出问题,逐条梳理研究,抓紧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对能够马上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坚决清零,对短期难以解决的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实施“表格化、清单式”管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是统筹兼顾抓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充分运用整改成果,围绕推进美丽林芝和生态文明建设,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找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途径,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健全完善环境监管体系,加快构建以清洁能源、生态文旅为战略支柱,林下经济、特色农牧为有力支撑的绿色低碳产业体系,积极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让绿色生态成为林芝永续发展亮丽底色,各族群众共享绿色生态发展成果。
督察反馈会后,督察组向林芝市同步移交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林芝市将按照要求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并向社会公开有关问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