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脱县司法局关于公布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 墨脱县人民政府网
  • 2024年09月03日 16:5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及《墨脱县机构改革方案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墨脱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共计37个)予以公布。

一、法定行政执法机关(32

1.墨脱县发展和经信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投资促进局、能源局数据管理局)

2.墨脱县教育局(体育局)

3.墨脱县公安

4.墨脱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5.墨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大队)

6.墨脱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7.墨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

8.墨脱县自然资源

9.墨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10.墨脱县交通运输

11.墨脱县水利局(移民安置管理局)

12.墨脱县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局乡村振兴局)

13.墨脱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局)

14.墨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

15.墨脱县应急管理

16.墨脱县审计

17.墨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8.墨脱县统计局

19.墨脱县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墨脱县城市管理局

21.墨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2.墨脱县国家保密局

23.墨脱县密码管理局

24.墨脱县编译局

25.墨脱县档案局

26.墨脱县信访局

27.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墨脱县分局

28.墨脱县新闻出版局

29.墨脱县广播电视局

30.墨脱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31.墨脱县消防救援大队(墨脱县消防救援局)

32.国家税务总局墨脱县税务局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5个)

1.墨脱县气象局

2.墨脱县残疾人联合会

3.墨脱县社会经济调查队

4.墨脱县国土执法大队

5.墨脱县城管监察大队

三、有关事项

一)以上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部门“三定”规定,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委托行政执法的,应当与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将受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予以公开,并报司法备案。

(三)在委工作机关挂牌的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挂牌机构名义对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四)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同时在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网信墨脱”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今后,凡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涉及部门应当及时报司法重新审核。

墨脱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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