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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脱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

责任编辑:刘博林    来源:墨脱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2-07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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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墨脱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墨脱县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墨脱县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墨脱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策,组织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执行相关地方性和政府规章草案,监督实施有关规程和标准。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执行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建立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工作,指导乡(镇)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县外救援工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单位)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墨脱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  墨脱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例如:收支总预算400.25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400.25万元,同比减少8.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0.25万元,占100 %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400.25万元,同比减少8.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16.01万元,占79%;项目支出84.24万元,占21%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0.25万元,同比减少8.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400.25万元。支出包括: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0.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3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0.25万元,2023 年执行数减少484.26万元,主要原因:项目完成,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0.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0.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3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支出为33.8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支出为0.0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支出为0.21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支出为4.23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支出为16.28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支出为25.37万元。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支出为238.4万元。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灾害风险防治(项)2024年预算支出为5万元。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4年预算支出为10万元。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2024年预算支出为61.86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2024年预算支出为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例如: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0.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9.9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6.0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车辆保险。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减少(增加)0万元,压缩(增长)0%,主要原因是持平

2024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1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部门(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0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5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未单独安排政府采购预算,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执法执勤用车,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1个,资金84.24万元。

附项目绩效目标表(涉密项目除外)。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无。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单位无任何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