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西藏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西藏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西藏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巴宜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能
1.第一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刑事案件、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羁押必要性审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办理本院管辖的刑事相关申诉案件。
2.第二检察部。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承办对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负责办理本院管辖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相关申诉案件。
3.第三检察部.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4.第四检察部.负责案件管理、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对本院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和本院的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承担检察官惩戒、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检察监督线索管理等工作。
5.检察综合部(政工科、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财务装备管理工作,以及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信息安全等工作。负责本院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与组织建设、检察官管理、劳动工资管理,以及检察官遴选、检察官助理和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录等工作。负责机关意识形态、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检察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司法警察工作,以及本院警务保障和机关的安全保卫等工作。巴宜区人民检察院设驻巴宜区看守所检察室,由第三检察部负责指导。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单位)内设5个机构。纳入本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巴宜区检察院。其中有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检察综合部。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4名。
第二部分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2157.7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2157.71万元,同比增加552.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用金费增加。其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4.12元,占85%。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2157.71万元,同比增加552.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用金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742.16万元,占80.74%;项目支出415.55万元,占19.26%。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57.71万元,同比增加552.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用金费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053.58万元、上年结转104.13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834.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8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57.7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253.47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57.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834.12万元,占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79万元,占7.96%;卫生健康支出23.95万元,占1.11%;住房保障支出127.85万元占5.9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426.3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78.39万元,上降14.29%。主要是部分专项资金调整到人员行政运行中和公用经费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预算数为389.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或增加)389.91万元,上升100%,主要是部分专项资金调整到人员行政运行中。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17.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或增加)0万元,下降/上升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70.4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6.76万元,上升26.55%。主要是工资变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0.2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03万元,上升13.64%。主要是工资变动。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0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23万元,上升27.38%。主要是工资变动。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16.2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25万元,上升1.57%。主要是工资变动。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7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7.74万元,上升100%。主要是部分专项资金调整到人员行政运行中。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27.8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4.57万元,上升3.71%。主要是工资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42.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62.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个人家庭的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等。
公用经费70.6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车辆保险、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9.96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增加9.16万元,增长上升1145%,主要原因是当年专项经费还未预算。
2024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我院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减少(增加)0万元,压缩(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量,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本级巴宜区人民检察院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0.6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9.67万元,上升38.5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0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领导干部、干警出差、办案等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0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个,资金415.55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389.91万元(其中包含结转资金104.13万元),党建经费17.9万元,体检费7.74万元,地方资金0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个,分别是(项目名称)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资金389.91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93.83%。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部门截止2024年1月31日,没有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