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脱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墨脱县人民政府网
  • 2021年09月16日 12:22

墨脱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实施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为顺利推进“墨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实施严格按照商务部、自治区商务厅以及项目建设方案的相关要求进行,并按时完成相关建设内容,满足项目最终验收要求并顺利交付,结合项目后续建设管理的实际需要,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背景与目的

2018年,经自治区商务组织专家评审,墨脱县被确定为国家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经自治区商务厅公开组织招标,西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选定为项目建设实施单位(以下简称承建单位),经县政府审核同意,于201910月与承建单位签订《墨脱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实施合同》,制定发布《墨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成立墨脱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墨脱县商务局(以下简称电商办)。

为加快推进“墨脱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制订项目专项管理方案,作为推进项目建设实施管理的工作指引,确保在建设实施过程中规范监督管理机制,加强项目计划管控、质量管控、资金管控,切实保障项目建设程序合规、执行高效、落实有力。

二、项目管理原则

一是项目建设合法合规的管理原则。项目建设实施应严格按照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和西藏自治区商务厅《西藏自治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指引(试行)》,以及《实施方案》的要求,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确保项目建设全过程和国家专项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经得起各级单位的检查、验收、审计。

二是细化建设标准的管理原则。明确建设标准是做好项目管理的重要前提,根据商务部、西藏自治区商务厅的相关工作指引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完善。因此,根据上级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在《实施方案》基础上,制定和完善后续专项资金的具体建设预算,明确建设内容标准,确保项目建设不存在含糊不清之处。

三是全过程管控的管理原则。为了确保项目的各项建设内容严格执行到位,电商办将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实时跟踪管控,做好相关协作支持工作,做好项目计划执行管控、项目建设节点成果及时验收确认,切实保障项目建设过程合规、执行有力。

三、组织管理

(一)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建立示范县主要领导负总责,商务主管部门牵头,财政、扶贫、纪检、监察、审计等多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项目后续实施方案、资金拨付、子项目具体的实施设计方案、节点成果验收等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项目实施推进制定宏观决策、整体方案,统筹协调解决项目实施推进中的重大难点问题。电商办负责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的督导、协调、对接、巡检等工作。

四、实施管理

)建设方案审核

项目后续建设实施方案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批准。批准通过后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原则上不得调整,承建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通过的方案内进行项目的建设实施。

承建单位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上级单位有相关要求或结合实际情况确需修正并有利于整体项目成功推进的,承建单位可向领导小组提出方案变更请示,经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

(二)计划管理

项目承建单位应按月度制定项目的实施计划上报电商办,并进行沟通协商,制定当月项目的实施计划。

电商办应按月负责项目进度的实地检查,同时签署月度项目实施监督表。

项目设计方案管理

承建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选址、装修设计、产品选型、包装设计、营销宣传方案等项目实施需要制订设计方案的,承建单位应拟订相关设计方案,报电商办审核确认,在电商办及分管县长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承建单位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执行,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偏离实施方案的,县政府有权叫停项目并有权要求承建单位给予整改,因此而导致的前期修建和后期整改费用全部由承建单位承担。

(五)项目验收

1.验收标准

商务部、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及上级管理单位关于项目实施有明确标准的,参照其规定执行。约定不明的,按照《实施方案》及备案后设计方案标准执行。

2.节点验收

承建单位对于每完成的节点成果,应先做好内部自查,并按照《实施方案》及子项目设计方案的要求,准备好相关验收资料,电商办根据承建单位的验收报告,联合相关相专业部门做好实地的现场核查,并给出核查验收意见上报分管县长审批。

节点验收过程中,电商办应对各子项目建设不足之处提出完善意见,承建单位应及时给予整改。

3.项目验收与检查

上级单位对项目进行检查或验收的,电商办应指导承建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准备;积极与检查或验收单位沟通,做好接待与沟通协调工作,积极配合开展检查或验收工作。

对于检查或验收组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意见,电商办应要求并指导承建单位及时提交整改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积极完成问题整改。

五、专项资金管理

(一)资金拨付审批

按照县政府已决策通过的《墨脱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实施方案,后续资金拨付按如下方式实施:

承建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和预算方案,向电商办申报每阶段需完成子项目的设计或实施方案(含资金预算),具体子项目的设计或实施方案经电商办及分管县长审核通过后,开展实施,子项目实施过半时,承办单位可向电商办提交子项目部分预算资金(不超过50%)的拨付申请。电商办根据申请内容联合相关专业部门进行现场查验,查验通过后,给出拨付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交由财政局按照拨付意见书进行子项目资金的拨付。

子项目完成后,由项目承建单位向电商办报送验收申请和验收材料。电商办根据申请内容联合相关专业部门进行实地验收,验收通过后,给出子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意见报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交由财政局按照子项目资金预算表拨付结余资金。

专项资金的拨付需遵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专项资金拨付审批通过后,需在墨脱县政府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方可进行专项资金的拨付。

(二)资金使用管理

项目承建单位应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的要求,专款专用,专项用于项目的建设实施,不得挪作他用,并派专人负责项目财务管理,做到票据凭证规范有效、账目标准清晰、内容真实、资产登记无误。

电商办应对每次拨付的专项资金,进行严格监督,定期核查承建单位资金使用情况,以确保资金专项合规使用。领导小组在项目各节点验收工作中,应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重要验收事项进行核查。

承建单位有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电商办应及时向相关单位报告,追回已拨付的款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专项资金调配

专项资金预算按照“一个中心五大体系”分为6个大项进行资金的分配,若在项目的实际建设运营中需进行专项资金调配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关大项间进行合理调配,具体调配方案如下:

一是在进行专项资金调配时,对于调配额度不超过50万元的,由承办单位提出具体资金调配方案,上报电商办及分管县长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相应体系专项资金的调配。

二是在进行专项资金调配时,对于调配额度超过50万元的,由承办单位提供具体的资金调配方案,上报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决定,通过后方可进行相应体系专项资金的调配。

三是在进行专项资金调配时,调配额度不能超过100万元,且不能进行多次调配。

七、项目报告

项目实施过程采取月度报告机制,项目承建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向电商办提交上个月度的项目报告,主要包括上月项目进展、项目当月推进计划、存在的问题、需协调支持事项以及其他突发性情况。

电商办应根据承建单位的工作报告,及时跟进协调、指导、监督相关工作的落实,涉及需要县政府领导或其他部门解决支持事项,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并协调解决。

八、附则

1.墨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所涉及的软件、系统、设备设施、车辆等资产归墨脱县政府所有。

2.墨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所涉及的文创、VI、旅游线路等创意设计资料和影像、广告等宣传资料的版权归墨脱县政府所有。

3.墨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所涉及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快递物流中心、冷链仓储中心、服务站、第三方平台网店、媒体宣传号等项目在合同期内由承办企业全权运营管理。合同期满后,承办企业应将上述项目的运营管理全部移交至墨脱县供销合作社。

墨脱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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