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简称产改)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制度支撑。林芝市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尊重农牧民群众意愿原则,公平公正厘清资产,科学配置股权股份,充分盘活集体资产,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牧民变股东,让群众在改革中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夯实了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群众基础和治理基础。
以“三个抓实”谋改革。抓实组织领导。设立市、县、乡、村四级领导小组,整合涉农资金支持产改经费1515万元,制定出台《林芝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林芝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与股权量化指导意见》等意见方案15件,明确改革路径、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等,并编印《政策汇编》《工作指南》手册,进一步明晰政策、流程和要求,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巴宜区、米林市创新实行以“一线总指挥、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套流程抓改革、一份责任书保落实”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一工作法”,推动如期完成第三批、第四批中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抓实能力培训。坚持把“走出去、请进来”作为提高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有效路径,组织市县乡村产改人员、乡村专干到区外先进地区考察学习;邀请区内外专家赴林调研指导、开展培训,累计举办市级推进会暨培训会5期,推动培训工作到村到人。对产改工作推进缓慢的县(区、市),派驻第三方技术人员和市产改办人员蹲点培训指导,确保产改工作有序推进。抓实政策宣传。县乡村三级总动员、深层次、多形式宣传产改政策,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运用“一网”“一榜”“一册”(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监管平台、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公示榜、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核资册),发放海报、传单、手册、藏汉翻译百问百答等宣传资料4.5万余份,深度宣传解读中央、自治区和林芝市各类产改政策,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让产改政策家喻户晓。
以“三个突出”推改革。突出清产核资工作。组建清产核资工作小组,一村一策制定清查方案,完成全市7个县(区、市)54个乡(镇)741个村(居)组清产核资工作,全市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资产13.89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6.27亿元、非经营性资产7.62亿元。突出确认成员身份。明确成员确定的原则、程序和基本条件,成员资格界定关键环节予以张榜公示、接受监督,确保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公开透明、合法合规。全市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52万户、14.3万人,成员名册全部纳入各村产改工作档案,实行集中规范管理。突出明确权益份额。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全市股权设置总股数9975.32万份,其中设置集体股131.91万份、家庭股1.82万份、人口股9841.41万份、农龄股1781.76份,量化资产总额5.45亿元。
以“三个注重”活改革。注重健全经济组织。选好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选举产生首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明确资产范围、成员名册、组织机构、资产运营和财务管理等事项。完成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登记赋码工作,全市成立集体经济组织741个,登记赋码率100%。注重规范资产管理。做好产改“后半篇文章”工作,建立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台账,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备案等制度。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落实“四议两公开”和民主理财,实行村财乡(镇)代管机制。强化村级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做好日常财务收支定期审计,开展集体重大事项、债权债务、村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注重盘活集体资产。坚持放权赋能、盘活资产,整合开发村级旅游资源,积极探索“两山理论”转化路径,规范发展民宿经济,建成运营农牧民家庭旅馆648家,今年前三季度累计接待92.98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21亿元,辐射带动农牧民群众实现户均增收12万元。米林市流转土地2.4万亩(其中流转耕地5900亩)、实现增收880万元,成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主要来源。通过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让村集体资产”活起来”,有力促进农牧民增收,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