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是林芝最大的家底、最靓的名片、最好的生产要素。林芝市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守护好这里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的殷殷嘱托,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四个创建”的重要任务,作为打造“两地五区”的重要内容,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为抓手,大力实施“十大行动”,做到市县同步创、突出重点创、加快进度创,切实厚植高质量发展优势、擦亮高质量发展底色。目前,全市现有4县(区、市)、23个乡(镇)、174个行政村完成自治区级生态创建。
坚持高站位统筹,做到市县同步创。始终把生态文明高地创建作为“国之大者”“区之要事”,成立林芝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专项组,把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工作纳入市委年度综合考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事范畴,不定期召开调度会、推进会、专题会等部署推动,各县(区、市)准确把握高地创建的具体内容,积极落实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逐步构建起市委统一领导、市县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规划(2021-2035年)》,制定印发林芝市高地创建实施意见,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创建工作落实落地。同时,深入实施《林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林芝市森林草原防火条例》《林芝市雅鲁藏布江保护条例》,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提供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坚持高标准推进,做到突出重点创。围绕自治区规划“十大行动”工作路径和六大类指标体系,制定印发《林芝市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2023年工作方案》,明确48项重点任务和18个重点项目,盯牢每个项目、压实每个环节,做到工作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工布江达县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完成全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工作,生态保护红线面积9874.72平方公里,占县域国土面积的76.2%,在全区率先完成耕地指标补录。截至目前,涉及林芝的18个重点项目已完工13个,总投资4.29亿元,完成投资4.04亿元,完成投资率94.2%;梳理谋划的68个支撑项目已完工58个,总投资14.83亿元,完成投资13.1亿元,完成投资率88%。
坚持高效率落实,做到加快进度创。坚持以创促建、以建带创、创建并举,围绕高地创建重点任务,将生态创建任务分解到年度、压实到部门,紧盯时间节点,明确责任链条,加快工作节奏,把创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出成效。截至目前,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4个、“两山”实践创新基地1个,巴宜区是全区首个、也是唯一一个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双称号的县(区)。如今林芝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100%,主要江河湖泊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被国家生态环境部评为2022年度全国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绿色生态名片越擦越亮,为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