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民警专业解读:
关于机动车报废 你必须知道这些事
近日,拉萨交警查获一台已达报废标准仍继续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民警查扣隐患车辆,并依法对该车辆进行强制报废,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机动车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随着机动车使用年限的增长,车辆性能逐渐下降,安全隐患日益凸显。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那么,机动车报废标准是什么?如何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车辆报废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民警许玉颖了解详情。
不同种类机动车使用年限不同 逾期未年检3个周期后将强制报废
6月25日,记者来到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不少市民正在咨询如何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民警许玉颖告诉记者:“最近有很多车主过来咨询办理机动车报废的相关事项,车管所设有专门受理机动车报废业务的窗口,也安排了民警为市民群众解答如何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业务。”
记者了解到,为规范机动车报废行为,保障交通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我国出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同时对不同种类机动车使用年限进行了详细规定——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专用校车使用15年,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这几类机动车达到使用年限就要进行强制报废。
许玉颖表示,除了对使用年限有规定外,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或者经修理、调整、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机动车,将实行强制报废。“另外,如果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都没有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也将对车辆实行强制报废。”许玉颖说。
私家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车况较差也可申请报废处理
25日一大早,拉萨市民格先生就来到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咨询机动车报废的相关情况。格先生告诉记者,2009年,他和妻子购入了一辆小轿车,这几年车辆性能下降明显,上路行驶也不安全,“家里这辆车开了好多年了,车况越来越差,不知道能不能申请报废处理。”
针对格先生提出的问题,许玉颖表示,机动车报废标准是根据车辆技术状况、环保性能和安全性能进行综合评估的。对于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来说,2013年5月1日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取消了这类车辆的报废年限,规定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但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私家车,如果行驶里程达60万公里的话,车主可以根据车辆状况选择是否进行报废处理。”许玉颖说。
另外,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一公安部令第164号令》第37条规定,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机动车所有人也可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许玉颖说:“对于私家车来说,很少有车辆的行驶里程能达到60万公里,所以如果车主认为自己的车况不好,有报废意愿的话,也可以前往回收公司进行报废处理。”
机动车报废需谨慎
一定选择有资质的回收公司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于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车主应当将车辆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如果车主选择不正规的回收公司进行机动车报废,可能会导致车辆无法办理注销登记业务,从而造成更大的损失。”许玉颖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拉萨市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有3家,分别是西藏承训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拉萨市城关区振兴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拉萨市城关区亿鑫废旧回收有限公司。“机动车报废的流程非常简单便捷,只要车主携带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牌、车主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把车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再前往车管所领取纸质机动车注销证明就可以了。”许玉颖说,“今年7月1日起,8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正式实施,车主可以通过‘12123’App下载机动车注销证明电子版,办理注销登记业务就更方便了。”
报废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违者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辆技术性能差,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安全隐患随时存在,驾驶报废车上路,容易出现半路熄火、刹车失灵、转向失控、爆胎等各种险情,危及驾驶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由于报废车使用年限长,发动机严重老化,耗油量明显增多,排放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污染物标准,不仅污染大气环境,也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下一步,拉萨交警将继续严厉打击报废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进一步从源头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不断提升路面管控整体效能,保障市民群众出行安全。“在此,我们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当车辆达到报废标准,要严格按照报废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切勿驾驶报废车辆上路。同时也提醒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车主要尽快办理注销登记业务,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也要尽快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许玉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