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公告

  • 墨脱县人民政府网
  • 2021年11月10日 17:42

各参保单位,人民群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城乡居民必须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为达到“依法参保、应保尽保”,保障全县人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从2021年10月1日起,全县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将正式开始,截至目前,城镇居民参保登记已有800余人,400余人未进行缴费。现将相关事宜再次公告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等。对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在户籍地以外统筹地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不得重复参保。
二、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限
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25日。除“新生儿参保”等已明确的特殊情形外,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不享受医保待遇。
三、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
2022年度全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30元/人和320元∕人。
四、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流程
1.“原来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直接续缴费用的,不用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直接缴纳参保费用即可。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和县税务局缴费。
2.“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参保登记数据不达标的城乡居民,凭身份证或户ロ本,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医保务服务窗口登记参保信息后,通过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和县税务局缴费。五、困难群众参保补助范围及标准
(一)2022年1月1日前,女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的个人不再缴费,须进行参保登记。其个人缴费部分按照320元档次由财政按照事权比例代为缴纳。
(二)为助力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统筹完善林芝市城乡居民分类资助政策。
1、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重度残疾人员(经认定一、二级残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时,个人缴费部分按照320元档次由医疗救助金代为缴纳;
2、对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且纳入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参保人员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时,个人缴费部门按照320元档次进行缴纳,其中:个人缴费32元,差额的288元由医疗救助金代缴。未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按标准退出,不再享受医疗救助金资助参保;
(三)有多重困难参保身份的,缴费补贴按照就高不低的原则确定;
(四)在编寺庙僧尼参保时,按照“先征后返”的征缴原则,建议按照320元档次进行缴费,待先进评定后,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照标准予以补贴。
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25日)相关部门动态新增的困难对象可享受2022年参保资助政策。
七、医保待遇享受时间
2022年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如您对缴费渠道和程序有疑问,请咨询县税务部门,税务电话:0894-5904142;对参保政策不清楚,请咨询县医保部门,医保中心电话:0894-5669818




墨脱县医疗保障局
墨脱县税务局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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