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出台《林芝市人才引进激励办法(试行)》。《激励办法》共分为7章23条,将引进人才分为高层次人才和菁英人才两类,明确了引进人才条件范围、引进方式、待遇保障、兑现条件等内容,在全区率先将非公企业引才纳入人才激励范围,引才覆盖面更广、吸引力更大、操作性更强,是林芝推动改革开放先行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释放出了林芝市委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强烈信号。
《激励办法》重点明确,年度缴纳税额地方留存部分10万元以上的单个企业,可申请50万元引才经费补助,并为引进人才申请兑现最高300万元补贴。此外,还将加强与区内外高校的沟通对接,为在校生实习和应届毕业生见习搭建平台,发放生活补助、交通费用,提供生活保障,吸引储备青年人才。
《林芝市人才引进激励办法(试行)》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