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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林芝市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

责任编辑:共青团林芝市委员会    来源:共青团林芝市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1-26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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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共青团林芝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共青团林芝市委员会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共青团林芝市委员会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团林芝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部门职责

共青团林芝市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林芝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

1.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团中央和市委的决议、指示,协助政府管理青少年事务,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市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承担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职能。

2.负责拟订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对全市青年培训工作、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和青少年读物出版等事务进行指导。

3.参与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4.调查全市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等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5.指导全市青少年思想教育和宣传文化活动,组织全市青少年开展以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反对分裂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四观”“两论”教育,促进全市社会局势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

6.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团员青年在推进经济社会长足发展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7.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利益,建立和完善青少年维权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青少年社会事务工作。

8.负责招募青年志愿者,组织指导青年志愿者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9.组织实施“希望工程”和“相关助学金发放

10.负责市青年联合会和青年统战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青少年对内、对外友好交流。

11.负责拟订全市团组织和团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共青团组织、团干部队伍建设。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内设 6  个机构包括:办公室、统战与社会联络部、青年发展部、权益与志愿者工作部、学少部、希望工程办。

第二部分

共青团林芝市委员会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林芝市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13.32万元(其中:包括体检费2.52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其中:基本支出770.7万元,项目支出242.62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5.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87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1013.32万元(其中:包括体检费2.52万元),同比减少19.6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纳入预算项目资金(团的各类活动、少先队工作专项经费)、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减少。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3.32万元,占100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 0%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 1013.32  万元,同比减少19.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纳入预算项目资金(团的各类活动、少先队工作专项经费)、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减少 。其中:基本支出 770.7  万元,占 76.06  %;项目支出  242.62 万元,占  23.94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013.32万元,同比减少19.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纳入预算项目资金(团的各类活动、少先队工作专项经费)、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1013.32万元、政府性基金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55.44万元、外交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0.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6.44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0.87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013.32万元,2023年执行数减少  19.6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干部职工减少1人,预算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13.32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5.44万元,占  54.8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0.57万元占39.53%;卫生健康支出26.44万元,占2.61%;住房保障支出30.87万元,占3.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315.3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减少31.76万元,减少9.15 %。主要是2024年法律顾问费等根据财政要求调整功能科目及人员减少进而公用经费减少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49.93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增加0万元,增加0 %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  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增加0万元,增加0 %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185.17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增加4.67万元,增加2.59 %。主要原因是少先队工作专项等资金减少,少年宫运行(维护)费、法律顾问等项目功能科目变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  41.17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减少0.16万元,减少0.39%。主要是人员减少1人,预算数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0.1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增加0.02万元,增加12.5%。主要是单位在职人员变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0.26 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增加0万元,增加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358.96 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增加8.24万元,增加2.35%。主要是志愿者人员增加,缴费基数增加,缴费变化。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4.11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增加0.4万元,增加9.27%。主要是人员变动。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2.52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增加2.52万元,增加100%。主要是2024年干部职工体检费1800*14人,纳入预算。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19.81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减少0.08万元,减少0.4%。主要是人员变化。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33.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减少2.63万元,减少7.85%。主要是人员变化,缴费基数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0.70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5.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396.49万元(基本工资61.86万元、津贴补贴175.85万元、奖金19.57万元)、伙食补助9.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41.1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8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11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44万元(失业保险0.18万元、工伤保险0.2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45万元(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30.87万元、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9.41万元(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4.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1.49万元(办公费0.3万元、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1.94万元、取暖费、差旅费1万元、因公出国()费用、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通讯补贴、食堂补助、邮寄费、福利费0.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1万元、工会经费5.2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收入为2.9万元(原预算金额为5.8万元,后调剂为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00  万元,公车运行费 2.3    万元(原预算金额为5.2万元,后调剂为2.3万元)公务接待费  0.6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23年减少3.2 万元,减少52.46 %,主要原因是:部分油料费根据使用情况可以在团的各类活动、青年人员经费等专项经费中支出。

因公出国(境)0 团组、0 人,公务用车购置0 辆、保有1 量,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5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0 万元,2023年执行数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我委2023年度、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0 万元,2023年执行数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 我委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行政运行经费(公用经费)11.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3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电费0万元、邮电费1.94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0.6万元、工会经费5.26万元、福利费0.0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01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说明。

政府购买服务年初预算资金91.65万元(其中:党建经费0.6万元、法律顾问经费2.4万元、创新创业大赛经费39.99万元、预防青少年犯罪经费0.5万元、少先队工作专项经费20.77万元、青年人员经费0.6万元、春节藏历年游园活动经费0.2万元、青年网络建设费3.84万元、少年宫运行(维护)费0.35万元、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经费2万元、团的各类活动经费20.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车辆共1辆,为公务用车。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预算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  1 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   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1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出差下乡 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13 个,资金  242.62 万元,其中:30万以上项目有4个,分别是:创新创业大赛40万、少先队工作专项经费42.82万元、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专项经费49.93万元、团的各类活动38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70.38  %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我单位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包括相关政府债券资金总体规模、项目安排。)

我委待偿还的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

附件:2024度预算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