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脱县文旅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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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08月30日 14:36

目 录

第一部分 墨脱县文旅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墨脱县文旅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墨脱县文旅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墨脱县文化和旅游局局构成情况

一、决算单位构成

墨脱县文化和旅游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文物局牌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及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文化、旅游、文物工作的统一领导。

1、贯彻执行党文化、宣传、旅游和文物工作方针政策,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文物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文物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活动,负责、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墨脱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交合作和宣传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繁荣发展。

5、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公益活动、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创新科技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7、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建设,组织实施稳阿虎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8、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全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和监督工作。

9、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负责、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县性、跨区域性文化、旅游、文物等市场违规行为;督查督办重大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11、负责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协助组织大型对外交流活动,负责管理文物外事工作,协助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2、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工作,管理文物修缮和保护设施建设工作;履行文物执法督察职责,依法查处文物违法的重大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13、负责全县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承担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负责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和社会参与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和博物馆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

14、负责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文物研究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审核认定工作;承担协调博物馆间交流与协作工作;规范民间收藏,引导文物市场健康发展;指导和推动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工作,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15、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6负责建立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墨脱县文化和旅游局内设机构3个,为文物局、文化活动中心、风景区管理局。

第二部分 墨脱县文旅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西藏林芝市墨脱县文化和旅游局

第三部分墨脱县文旅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2428.72万元、支出2425.2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各减少3753.54万元、3420.09万元,主要是预算调整经费减少。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28.7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无其他收入。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2425.22万元,基本支出492.5万元,占20.31%;项目支出1932.72万元,占79.69%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      2020年度收入2428.72万元、支出2425.2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各减少3753.54万元、3420.09万元,主要是预算调整经费减少。

六、    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25.22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3420.09万元,主要是预算调整经费减少。(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295.61万元,占94.6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39万元,占2.16%卫生健康(类)支出23.59万元,占0.97%住房保障(类)支出53.63万元,占2.2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2425.22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49.7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8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34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1.45万元。

5.卫生健康(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17.18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62.89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支出50.06万元。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支出51.95万元。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2.5万元。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支出15.13万元。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1.13万元。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项)支出1000万元。

七、    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9.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9.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支出39.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八、    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8.43万元,主要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用于车辆日常维修、人员出差及下乡等,与上年相比增加34.39万元,主要是车辆维修增加。2020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接待费用的发生。

九、    关于2020年度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决算编制。按照财政厅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部门年初决算编制工作、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准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做到精细化项目资金决算范围和科目、及时上报财政。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为39.26万元,较2019年增加1.3万元,主要是预算调整,经费增加。

(二)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未单独安排政府采购经费,也未发生政府采购行为。

(三)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都为领导用车3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是指保证县文旅局正常运行的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入,县本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基金收入。  

六、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决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八、“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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