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藏信访受理结束
累计向我区转办案件32批共1112件
4月25日21时,随着工作人员认真记录下最后一个举报电话内容,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我区督察期间设置的受理举报电话停止使用,标志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西藏督察工作告一段落。
当晚20时58分,临近举报截止时间,中央督察组值班电话又一次响起,一位群众反映阿里地区普兰县霍尔乡玛旁雍错的南面山上,修铁塔破坏草场问题。按照工作程序,工作人员一如既往认真接听、记录举报内容,与举报群众核对举报内容细节,并详细解答了群众有关疑问,成为中央督察组进驻西藏期间接听的最后一个举报电话。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纪检组长马若飞代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区党委副秘书长、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组长赵辉年移交最后一批信访案件。
马若飞强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没有“完成时”。希望西藏自治区发扬连续作战精神,深刻认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帮助指导地方推进解决问题、助力推动工作的重要现实意义,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逐步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上来,善始善终做好群众信访举报案件边督边改,保持机构不撤、机制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扎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后半篇”文章。
赵辉年表示,将一如既往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紧跟督察工作节奏,紧盯中央督察组发现和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持续发力、接续攻坚,全面释放真督实改、严督严改的强烈信号,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不断完善整改措施,强有力推动各类问题的全面整改、系统整改、彻底整改,不断巩固扩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成果,以整改工作实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月25日至4月25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西藏期间,累计向我区移交群众信访件32批次1112件,主要包括大气、水、土壤、噪声污染以及生态破坏等方面的问题,其中:拉萨市787件,日喀则市73件,山南市41件,林芝市54件,昌都市67件,那曲市80件,阿里地区10件。对截至4月2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寄出的来信和尚未办结的信访件,自治区将继续认真办理、加速办结,确保全部信访件条条有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