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自2017年11月《林芝市野生鱼类保护办法》实施以来,林芝市不断加大渔政执法力度,重点检查雅鲁藏布江、尼洋河等重点水域及农贸市场、酒店、餐馆等市场主体,坚决取缔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
截至目前,林芝市开展渔政执法专项行动705次,查处违法捕捞案件73起,处罚款15.51万元,没收渔网、鱼箱等捕捞器具92套,放流非法捕捞野生鱼1.28万公斤;接处群众举报28起,张贴禁渔公告15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4.32万余份。
据介绍,为恢复渔业种群,保护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林芝市还广泛开展增殖放流工作,持续多年向尼洋河放流异齿裂腹鱼、巨须裂腹鱼、拉萨裂腹鱼、拉萨裸列尻等西藏特有鱼类苗种。截至目前,林芝市累计投入资金810万元,放流西藏特有鱼类苗种602万尾。